【明報專訊】以色列國會周四(23日)以61﹕47票通過法案,限制可罷免總理的情况,僅總理本人或內閣四分之三的部長同意,才可宣布總理不適任,而內閣的投票結果需要獲國會絕對多數(75%)支持才能通過;法案被指為保護正面對貪污審訊的內塔尼亞胡。
議會亦在周四聲明指出,只有政府或國會有權宣布總理不能勝任,並只有其身體或精神上不能勝任時才能發生;法案亦令最高法院不能處理「宣布總理不適任的請求」。有反對派領袖計劃在最高法院挑戰該法案,前總理拉皮德昨日批評那是可恥和腐敗的個人化法律,內塔尼亞胡只顧自己。
(CNN/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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