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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煥然二期」公契列業主責任 儲錢「預防性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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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推動樓宇復修,市建局以今年第三季開始接受申請的「煥然懿居二期」首置項目作試點,在大廈公契加入條款,要求業主為樓宇制訂定期檢驗及維修保養計劃,期望業主從樓宇入伙開始,已制訂定期保養計劃及財政儲備方案,以積少成多的財務安排,推動樓宇做「預防性維修」,以延緩樓宇老化。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表示,長遠希望研究應否修訂《大廈公契指引》,以規管業主維修保養的責任。

韋志成昨日發表網誌指出,現時地政總署《大廈公契指引》已訂明,業主須為新建成樓宇設立「特別基金」,涵蓋大型維修工程及開支等,但未有清晰要求,業主制訂保養計劃時「無從入手」,因而無法做好財政預算及落實供款,當要籌組大型維修,基金存款不足以支付。

市建局委顧問訂維修計劃

公契經理人建議供款安排

韋志成稱,市建局2017年曾訪問3000幢樓宇的業主代表,只有約三分之一受訪業主表示已設立基金,而不論是否已設基金,樓宇要做大型維修工程時,業主仍要為此集資。韋稱,有見及此,市建局將以首置項目「煥然懿居二期」作為試點,在制訂大廈公契階段加入「預防性維修」元素,列明公契經理人的責任,包括在項目建成初期,由市建局聘請工程顧問,制訂第一個10年維修保養計劃,讓經理人按計劃在維修「特別基金」建議供款安排,並交業主大會商討,以便盡早取得共識,落實執行。

韋又稱,市建局按照現行法例要求,以及參照大型屋苑儲錢維修樓宇的經驗,今年下半年將推出樓宇「定期維修保養方案」參考文件,包括不同類型手冊、工程清單及財務報表等,協助業主制訂定期保養計劃,及早籌備。

相關字詞﹕預防性維修 煥然懿居二期 市區重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