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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網選舉廣告「易漏報」 選管:會改善申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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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表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補選報告,指張貼在社交網站的信息,要符合現行申報選舉廣告規定的難度愈來愈大,並引述有意見認為應簡化呈交選舉廣告及支持同意書的安排等,選管會表示會通盤考慮相關因素,繼續改善安排,切合各方需要。

去年補選結束後,選管會主席陸啟康曾表示接獲6宗投訴。昨日發表的報告指出,早前收到的6宗公眾投訴,其中4宗與選舉廣告有關,選舉主任裁定1宗投訴成立,並向違規者發警告信。

補選投訴1成立 發警告信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和尚海龍去年參加補選期間,被揭發涉嫌未按規定,在刊登選舉廣告後在限期內提交有關支持的支持同意書。

選管會報告稱,利用互聯網舉行競選活動日趨普遍,用手機或社交平台發布選舉廣告亦較以往方便,但由於張貼在社交網站的信息是互動性質,變化快速和頻密,符合現行申報選舉廣告規定的難度愈來愈大,令候選人容易漏報,因此有意見建議簡化有關程序;亦有意見建議,由於選舉工作繁重,建議放寬呈交資料的限制,減輕候選人負擔。選管會表示,會就發布選舉廣告的建議作通盤考慮,繼續改善。

選管會報告亦提到,會繼續改善電子點票的安排,積極研究在選票上設獨立條碼,以便若出現「卡紙」,系統可透過條碼識別個別選票是否已被點算。選管會稱,雖有意見擔心有關安排可辨識出選民選擇,但電子選民登記冊和電子點票系統是兩個獨立系統,數據不互通。

相關字詞﹕選舉廣告 電子點票 選管會 立法會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