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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玻璃樽徵費今實施 業界:啤酒批發1支加0.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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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今日(5月1日)全面實施,玻璃樽裝飲品供應商必須向環保署登記,繳付容器循環再造徵費,容器每公升徵費0.98元。據本報了解,有餐廳前日收到啤酒批發商通知,每箱12支640毫升的啤酒加價10元,平均每支約0.83元。香港餐飲業協會會長黃家和稱,有個別業界反映收到通知玻璃樽飲品加價,他透露包括紅酒商在內的供應商正評估徵費對他們的影響,在無可選擇的情况下會加價,因部分廉價酒類產品利潤不多。

環保署表示,截至4月底,環保署接獲900宗供應商登記申請,當中有兩間供應商自設回收重用安排,從市面上收集自己品牌玻璃樽,清洗及消毒妥當後重新裝樽,獲批豁免徵費。

業界指紅酒商亦研加價

環保署續稱,由5月1日起,玻璃樽裝飲品供應商(包括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先向環保署登記,方可在本港分發玻璃樽裝飲品,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登記供應商須履行法定責任,包括呈交申報、保留與申報有關的紀錄、繳付容器循環再造徵費及呈交周年審計報告等。

連同玻璃樽徵費,本港正實施3項「生產者責任計劃」,其一為塑膠購物袋,由業界自行徵費,毋須上繳庫房;至於2018年實施的「四電一腦」徵費,以及玻璃樽徵費,均由政府向業界徵費,以及聘請承辦商處理徵費物品,消費者不會得到回贈。政府估算玻璃樽徵費計劃下,政府每年收入約1億元,會撥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政府另須支付承辦商為收集和處理廢玻璃容器的運作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