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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如何鼓勵捐贈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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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據聞部分香港人捐贈器官的意願有所下降,先不論是否涉及刑事原因,這對於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來說,自然不是好事。捐贈器官這種事,需要令市民提起興趣。

過去的香港政府,在宣傳公共政策上,可謂十分貼地。他們是先把握香港大眾的流行文化,再投其所好。例如香港人熱愛「口水歌」,所以為了控制人口,就推出《兩個就夠晒數》這首流傳多年、大家仍然記得的歌。

當然我們不能完全搬字過紙,今天用《兩個就夠晒數》去叫人捐器官,但也可以像月餅廣告般宣傳「行船爭解纜,器官我捐先」,引發大眾對於捐贈器官的豪情。

以前紅十字會就有請過周星馳、劉德華拍「洪陸李白劉關張」捐血廣告,也是這樣的道理,相信呼籲人捐器官跟捐血並沒有太大分別。

還可以參考《歡樂滿東華》。這節目就是找新馬師曾唱歌、「肥肥」沈殿霞踩雞蛋,或者吳剛師父飲油之類的表演,去吸引觀眾捐款,然後後者的名字還會走馬燈式展示在熒幕上。這招也一樣可以用於宣傳捐贈器官,可以找些明星來唱歌跳舞,呼籲觀眾簽器官捐贈卡,簽好的話就將其名字以走馬燈式在節目顯示。

不能板着臉孔對市民說教

而且《歡樂滿東華》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當中常常會公開一些大公司或城中富豪的巨款捐贈,作為社會的榜樣。自然地,這亦能應用在推廣器官捐贈上,可以叫城中富豪或大企業董事們,高調登記捐贈器官,甚至像《歡樂滿東華》一樣準備一張巨大的器官捐贈卡,讓他們跟主持握手拍照,讓大眾認識到器官捐贈是上等人的行為。

要令市民熱心地參與公益,就是不能板着臉孔對市民說教,只是說「總之你去做」。這些沒有利益的事情,市民大概是不會理你的。要宣傳鼓勵香港人做公益,取經的對象,不是別人,正是以前的香港。

作者是專欄作家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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