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記協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歡迎蔡玉玲查冊案裁決 (14:46)

發佈於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7.21元朗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用車牌查冊,前年被裁定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成,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罰款6000元。蔡不服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獲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5日)裁定蔡玉玲上訴得直,定罪及判罰撤銷。記協及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均發聲明表示歡迎裁決,促請政府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以及理順目前新聞界使用的相關查冊。

記協發聲明指,新聞工作者為追查真相而被捕、被提告,甚至被定罪,實屬無稽,認為由蔡玉玲被捕一刻已是「錯誤的決定」。記協又指,記者為查車牌尋找真相卻被控虛假陳述罪成,只會對傳媒工作者在偵查報道時構成重大阻礙,削弱傳媒發揮求真和監察的作用。

記協表示,雖然蔡玉玲上訴得直,但案件足以反映業界艱難的現況,促請政府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以確保公眾知情權及新聞自由受保障。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於聲明提到,新聞工作者對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偵查報導屬職責所在,指本港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都受《基本法》保障,促請政府理順目前新聞界使用的相關查冊,包括車牌查冊等查證方式,定出更清晰的指引,方便新聞界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