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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工作組訂劏房最低標準 研發牌制 消息:昔長策會討論未果 今夠單位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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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未來10年公營房屋供應多於預計需求(見另稿),為政府帶來解決「劏房」問題契機。特首李家超昨於《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由副財政司長黃偉綸任組長、房屋局長何永賢任副組長,用10個月深入調研,就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取締不合最低標準劏房等4個目提出建議。消息稱,當局會研究不同措施可行性和成效,當中包括透過立法以實施分間單位登記或發牌制度;並稱10年前「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曾討論發牌制度以規管劏房質素,最後放棄,是缺足夠單位安置,現時公屋供應增加有助推展措施。

李家超表示,現時約22萬人居住在約11萬個劏房單位,初步調查顯示,許多劏房居住環境不理想,不少住戶等待上樓。他稱工作組將為4個目標提出建議,包括設定最低標準劏房,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衛生要求、居住面積等;提出取締不合最低標準劏房方法;防止不合最低標準劏房再增;提出有序解決方案,包括所需行政和立法建議。

10個月調研 提取締不合規劏房方法

李家超昨在記者會被問到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前年提出冀香港「告別劏房、籠屋」,現時港府用10個月訂定方案是否急市民所急,他說劏房是多年累積問題,形容「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過往多推出短期措施,一直欠全面解決方案,本屆政府現踏出一步解決問題,希望逆轉劏房趨勢。李又稱,非所有劏房環境都惡劣,需針對訂定標準,確保有序改善。

居於深水埗劏房3年多的李伯稱,約60呎劏房月租2500元,單位一劏十及僅以木板分間,無窗戶和通風系統,「一個牀位、有廁所,就係咁簡單,轉身都唔得」,盼政府可提供現金津貼及立法規管房租。

施麗珊:居民憂一取締會被趕走

「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建議,劏房最低標準定為人均面積不小於5.5平方米,整個面積不小於7平方米、起居空間不矮於1.8米、有窗戶及基本通風設施、不存結構安全隱患如天花或牆壁有鋼筋外露等。鄭冀當局盡快立法,並研究登記或發牌制度。社協副主任施麗珊表示,不少劏房居民關心若取締不合規劏房會被趕走,建議設安置措施。她又建議,被評定不合最低標準劏房,業主應在6個月內改善,否則不可再出租。

明報記者

(2023年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