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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社協批職津辦審核嚴苛 四度要求清潔工補交補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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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職家庭津貼屢遭批評申請手續繁複。61歲清潔工李女士去年8月開始申請職津,至9月底前後四度被要求補交材料或簽補充聲明,從確認沒擁有通訊地址的業權,到提交「暫准離婚令」以說明前夫無提供贍養費,至10月因資料不足被終止申請。協助其申請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說從未見過如此嚴苛的審核,「查緊犯咩?」,質疑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部分要求不合理且對李女士有所留難。

清潔工因資料不足被拒 職津辦:不評論詳情

職津辦回覆本報稱不會評論個案詳情,指會因應個案實際情况,要求申請人解釋或提供補充資料,以確定資料真確、申請人符合資格及應獲發職津額,確保公帑運用得宜,重申過去多次精簡申請手續。

李女士在私人物業任清潔散工,月入9000元,去年8月申請職津時以月租4800元租住深水埗板間房,另因甲亢,月花200元買藥。她在同事鼓勵下申請職津,為減輕經濟負擔。協助處理申請的社協活動助理劉姑娘說,每次補充提交材料,職津辦又提出新要求,「好似永遠滿足不到他們」。她說按經驗,許多住板間房基層收不到信,故將社協辦事處地址作通訊地址,而職津辦要求李女士確認是否擁有該地址業權,亦要求在提交的租單註明大廈名稱。吳衛東質疑在租單加上大廈名稱,是鼓勵申請人文件造假。

要求提交「暫准離婚令」 社協質疑無意義

公屋申請受理證明、絕對離婚令、租單、工作地點詳情仍不夠,李女士去年9月下旬第四次收到補交通知,職津辦希望確認她有否平安卡及工人註冊證,並要求提交另一份「暫准離婚令」以說明有否子女和贍養費。吳衛東質疑即使有暫准離婚令,也不能切實說明事主有收贍養費。李女士亦找不到該文件。

去年10月,李女士申請因「未提交必須提供的證明文件副本/補充資料」而被終止。她說對申請已失去信心,想要放棄,「我材料也準備不齊,給很多人都造成麻煩,就不要了」。吳衛東說李是絕對貧窮,不願看到自力更生的長者遭不公對待,上月15日去信勞福局申訴,質疑職津辦部分要求不合理。

職津辦5日後致電劉姑娘稱李女士只需簽署「自述文件說明她於申請期內無申報以外的入息」,便可重啟審核申請。但劉說首次補交資料時便已提交無其他入息的聲明,不解此舉用意,故社協決定等待申訴結果。

李女士說上月27和28日收到自稱職津辦職員來電,指希望就其申請與她溝通,她說職員上月28日打了15通電話,因她未接電話而上樓「拍門」並要求簽文件,惟她因不知是什麼文件而未簽署。吳衛東知悉後去信政府質疑做法,職津辦回覆吳指直接找申請人是因無法聯絡到社協,職員恰巧居於李的住處附近,故到上址協助。

據職津辦數字,2022/23年度92%、117,648宗申請獲批,約22萬人受惠,未獲批申請主要涉及申請人未能符合資格、未提供足夠申請資料和自行撤回申請。2018/19至22/23年度共191宗申請涉嫌故意虛假陳述、虛報或隱瞞資料以騙取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