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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不小心駕駛罪成 林作上訴 高院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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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林作前年6月駕駛紅色跑車駛至中環某大廈停車場時,懷疑途中跣胎失控撞凹鋼柱。他去年被裁定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成立,事後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原訟庭昨開庭審理其上訴申請,林作一方指他案發時已盡其謹慎及專注去駕駛。法官潘兆童聽罷雙方陳辭後,表示將會頒布書面判辭裁決。

林:對上訴結果充滿信心

傳票控罪指,林作於2022年6月10日中午近12時,在中環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該傳票罪以罰款2000元了事。林作散庭後,表示對上訴結果充滿信心。

上訴人林作一方陳辭指,從停車場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當時林以慢的車速行駛,經過鋼柱時煞車,以及一直注意前方車輛的情况,况且林自辯時提及自己處於慢駛,故原審裁判官指林未能正確控制車速的裁決並不合理。上訴方又指,原審裁判官裁定林誤判扭軚時機,導致撞上涉案鋼柱,但從片段可見林已盡其謹慎及專注去扭軚,因此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讓原審裁判官裁定林是不小心駕駛。

律政司一方則指,從片段中看不到林駕駛的車輛出現跣胎的情况,以及若非林快速駛入通道,他也不會處於不能扭軚的情况。法官潘兆童聽罷雙方陳辭後表示將會頒布書面判辭裁決。

【案件編號:HCMA 139/23】

記者:楊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