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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兩幼女誤服大麻糖 26歲父虐兒囚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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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對兩歲及4歲小姊妹疑在家中誤服大麻糖,嘔吐昏迷送院。購買大麻糖的父親裁定兩項虐兒罪及一項藏毒罪成,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囚8個月。裁判官黃國輝表示,本案不是一般疏忽照顧兒童,而是將危險藥物留在家中,沒有妥善保管,情况頗為嚴重。

被告C.K.W(26歲,地盤工人)被控去年6月25日在天水圍一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4歲的X及兩歲的Y,以及管有9粒大麻糖果。辯方求情稱,法庭早前押後索取戒毒所報告,報告確認被告沒有毒癮,不宜判入戒毒所。辯方又稱,被告初犯及已還押近4個月,X和Y現交由母親照顧,故被告重犯風險不大,冀法庭從寬處理。

官指案情嚴重 無刑期扣減

裁判官黃國輝表示,戒毒所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毒癮,亦擁有良好紀錄和背景,不過虐兒屬於嚴重控罪,本案情况亦頗為嚴重。裁判官又指出,X誤食大麻糖後瞳孔放大,X和Y事後情况相當嚴重,遂就虐兒罪採納8個月為量刑起點,藏毒罪則以兩星期為量刑起點。被告經審訊後定罪,不獲任何刑期扣減,所有控罪的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8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TMCC 14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