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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涉越權索閉路電視片段 行為失當罪成還押候判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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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反黑組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越權,訛稱駐秀茂坪區以索取三合會傷人案的閉路電視錄像。兩人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受審後,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今(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他們罪成,斥他們削弱公眾對警方信任,影響警隊聲譽,程度嚴重。兩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以候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3月6日求情判刑。

被告依次為警署警長沈志明(41歲)及警員楊卓麟(35歲)。於2021年11月17日在九龍灣臨利街發生的傷人案,由東九龍重案組調查。翌日,兩被告進入啟祥道開達大廈保安室索取相關錄像。兩人在審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控方傳召的保安早前供稱次被告要求翻看錄像,劉官指出,有片段拍攝到兩被告在保安室內一同行事,他們互相知悉對方所作行為。而且次被告當時「揚一揚」、迅速出示委任證,保安沒足夠時間查看,被告是蓄意隱瞞真正身分。

辯方曾稱,被告工作需要「收風」防範復仇活動,查看閉路電視錄像屬常見做法,被告亦毋須表明身分。劉官指出收集情報有不同方法,包括詢問其他隊伍,被告意識到涉案行為不屬日常調查,沒透露身分也非為保密上級指示。

劉官續指,他們取得錄像後有充裕時間分析,惟沒向上級匯報;特別是以首被告職級,他必然知道需要及時報告,讓警方部署行動跟進。劉官批評,兩人明知無獲上級指示和授權下,出於個人原因和目的,以不當欺騙的手法查案,以虛假身分並超越職權索取錄像,有違基本職責及構成故意失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