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有小店不知4.22走塑 謝展寰:2萬食肆全訪

發佈於

【明報專訊】本港首階段禁用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4月22日實施。有立法會議員昨稱,有餐飲小店反映至今仍不知有禁用即棄餐具新法例,關注宣傳工作是否足夠;另有議員關注政府有否足夠人手執法。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表示,全港有2萬間中小型食肆,當局會派員到訪全部食肆講解新安排並提供協助。謝又稱,新法例生效後設6個月適應期,相信餐飲業界有足夠時間售出囤積的即棄膠餐具,適應期後執法亦會先警告後檢控,認為是合適做法,當局以風險為本方式執法,故不需大量人手。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管制即棄餐具準備工作。謝展寰稱,當局會派員到全港中小型食肆、零售店及酒店等作宣傳教育;另會讓供應商了解法例要求,以改售替代品,幫助相關商戶轉型,有信心管制計劃屆時順利展開。

民建聯葛珮帆指出,不少餐飲小店及市民仍未清楚新法例,促政府多做宣傳。她最近走訪小店,有業界不知規管即棄膠餐具新法例。金融服務業界李惟宏關注,飲食業界倘於適應期仍未售完即棄膠餐具,政府會否提供協助回收。

被問適應期用不完存貨 稱可出口

謝展寰表示,去年10月通過規管即棄膠餐具法例後,政府已聯絡大型餐具供應商,至於餐飲業界在法例生效後6個月適應期內仍可繼續提供即棄膠餐具。他又稱業界存貨不會多於半年,適應期過後如仍有存貨亦可出口,「不至於全部變成垃圾」。

研替代餐具標籤 執法風險為本

民建聯梁熙表示,首階段禁止堂食派發即棄膠餐具,但容許外賣使用,市民到快餐店購買外賣飯盒,之後轉為堂食是否違法。謝稱,市民購買外賣後改變主意在食肆進食不算犯法,法例並非針對市民使用即棄膠餐具,但不鼓勵市民這樣做。

委員會副主席陳紹雄詢問,食肆如何得知採購的替代品是合法,有業界擔心誤墮法網;而6個月適應期後本港亦已推行垃圾徵費,關注政府是否有足夠人手執法。謝展寰稱理解中小型食肆未必清楚購入的餐具是否合法,會研究推出認證標籤以供辨識,而政府巡查執法時發現違規會先警告,若再犯才檢控,認為是合適做法,當局以風險為本方式執法,不涉大量人手。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