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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越權索前坐館受襲片段 反黑兩警囚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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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油尖警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稱駐守秀茂坪區,越權索取三合會前坐館受襲的閉路電視錄像。涉事警署警長及警員經審訊裁定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各判囚7個月。裁判官斥被告違反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警隊公信力,須判阻嚇性刑罰。裁判官提到,被告索取的片段受到黑社會幫派關注,一旦幫派成員取得片段,或引發罪案發生,危害本港治安。

被告為警署警長沈志明(41歲)及警員楊卓麟(35歲)。辯方求情稱,本案不涉及警員收受利益,比同類型案件輕微。辯方提到,楊卓麟以一級榮譽修畢犯罪心理學課程,對警務工作充滿熱誠,因本案無法任職警員或投身紀律部隊,「初級公務員可能仲有機會」,盼法庭寬大處理。

官指兩警與黑幫素有接觸

料索片段必從中獲利

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表示,兩名被告越權索取片段調查一宗傷人案,涉事傷者為三合會前坐館;除了警方關注,黑社會幫派亦可能留意事件。劉官指,如有幫派成員從片段知悉傷者受襲的經過,或會刻意製造事端,引致罪案發生和危害社會治安。

劉官強調,兩名被告案發時駐守反黑組,和黑社會人物素有接觸,兩人必然出於個人原因,不當使用閉路電視片段,從中獲取個人利益。即使無證據顯示兩人曾收受利益,或向第三者披露片段,劉官認為不減案情嚴重,「充其量反映警隊行動迅速」,兩人犯案翌日就被揭發。

劉官稱即時監禁是惟一恰當選項,兩人伙同犯案,故刑責相同,各以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劉官考慮兩人積極進修和獲警隊嘉許,減刑至7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KTCC1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