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女被告戀上已婚士沙 信可組家庭愚蠢犯案

發佈於

【明報專訊】法官庭上引述辯方求情稱,已婚被告警署警長許思漢曾獲警方嘉許表揚他打擊罪案,他承認有辱警隊,及對家人朋友致歉,未有提及女被告王若男。辯方為王若男書面求情則透露,王來自破碎家庭,渴望被愛和擁有穩定家庭,事發時愛上許思漢並相信對方將與她建立家庭,於是愚蠢犯案。

許思漢1996年加入警隊,2018年升為警署警長,他在中大完成紀律部隊管理文憑。許指事後感懊悔,明白本案嚴重違反誠信,令警隊蒙羞。牧師撰寫求情信證明許修讀神學,辯方又指許有做義工製作心意卡,強調他及早認罪,犯案日子僅10天。

錯過女兒成長 獄中讀神學冀輕判

法官在判刑時引述次被告王若男的書面求情續稱,王若男出世約一個月便遭父母遺棄;染有毒癮的生母在王14歲時尋回她,誘她沾上毒品。王曾犯販毒、藏毒和煽惑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監。

王及後感受到耶穌基督的愛,獄中修讀都會大學的神學課程。王育有一名7歲女兒,無法見證女兒成長對她已是重大懲罰,王掛念女兒及深感後悔,並獲胞妹等親友撰寫求情信,冀法庭顧及其背景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