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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7·21案 被告稱為阻白衣施襲 出閘後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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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立法會時任議員林卓廷等7人否認暴動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第四被告葉鑫昇自辯稱,當晚出席完友人的求婚派對後回家,在元朗站出閘時看見閘外白衣人手持武器及叫囂,「好似黑社會電影情節,俗啲講係擸晒武器、曬馬」;本來自己已出閘,但忐忑要否阻止白衣人傷人,最終選擇轉身躍回閘內喝阻白衣人行動。

白衣人擸武器「似黑幫電影」

被告葉鑫昇(現年35歲)為安老院舍社工,已婚及育有兩兒,居於元朗。他供述案發當日應友人邀請出席對方的求婚派對,並在晚餐後乘港鐵回家。當晚近11時,葉抵達元朗站,他出閘前看見兩班人互相指罵,其中一方身穿白衣、手持藤條或揮動棍棒。

葉稱當時認為白衣人是黑社會,因為他們在公眾地方手持武器及叫囂,好像黑社會題材電影的情節。葉感害怕且忿怒,認為白衣人會隨時衝入閘內傷人,「好過分,需要阻止」,故出閘後忐忑要否幫忙阻止白衣人。葉自言「唔知係睇唔過眼,定見義勇為」,選擇返回閘內。

試圖喝止白衣人 兩情急擲水樽

葉說及後試圖喝止白衣人,並在情急下將手上膠水樽擲向對方。葉拾回膠水樽時看見一名白衣人正彎腰拾起木棍,自己於是「招手」,示意對方站立,惟該白衣人拾起木棍及試圖擲入閘內,自己再次情急下擲出膠水樽,試圖嚇阻對方。葉亦有喝罵一名欲襲擊救護員的白衣人,事後得知對方是「懵良」林觀良。

葉稱其後與其他人退回港鐵車廂內,但列車遲遲未有開行,白衣人此時衝上月台打人,葉害怕至瑟縮車廂內,沒有參與打鬥。待列車開行後,葉不敢在下一站朗屏站下車,直到天水圍站才下車回家。事後葉從任職警察的姐夫與妹夫得知7.21事件被定性為「社會事件」,加上考慮妻子患情緒病,故沒向警方提出協助調查。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106/20、1132/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