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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稱轉控方證人後沒再作假陳梓華:唔想受良心責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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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70日審訊,控方從犯證人陳梓華(圖)在控方覆問下確認2020年10月首次錄取的口供並非事實,決定成為控方證人後有心態轉變,沒再作虛假供辭,「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陳梓華料今日作供完畢,壹傳媒時任營運總裁周達權或出庭作供。

認初錄口供隱瞞 知犯法圖撇清關係

陳梓華早前在辯方盤問下稱2020年10月首次錄取口供時沒說實話,他上周在控方覆問時解釋當時仍心存僥倖,以為可與黎智英、Mark Simon等撇清關係。控方昨問到要撇清關係的原因,陳稱「因為當時我知道大家都有犯到法」,重光團隊當時仍然推動制裁,而他知道Simon、「攬炒巴」劉祖廸有參與其中,他本人則為「美國線」一員;加上李宇軒已被捕,「我相信好大機會其實已經查到我同佢哋嘅關係」。

陳梓華於2021年3至4月答應任控方證人,4月28日與警方錄影會面,他稱當日警方「應該未」答應其要求。控方展示當天會面的謄本,當中陳稱是他主動要求會面,希望如實交代案情及與黎智英和Simon的關係。陳昨在庭上稱自該會面後便沒再向警方作失實陳述,他之所以改變心意,是因「希望將個事實講番出嚟,因為我唔想再受到責難」。控方追問所指為何,陳說:「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指黎冀和理非勇武派組大台 主導社運

辯方早前向陳梓華指出,黎智英沒有說要領導或主導勇武派,陳否認。陳昨澄清黎的意思不是欲成為「勇武隊」領袖,而是希望組織一個橫跨「和理非」和「勇武派」的「大台」,因當時勇武派只有零星小隊,若然雙方組成領袖團隊,便等於「主導成個社會運動」。陳又補充,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區議會選舉後不再批評或反對「攬炒」,認為攬炒派在國際線上可以團結。

稱網見黎國安法後續籲制裁 認沒看內文

控方完成覆問後,法官李素蘭問黎智英做了什麼讓陳覺得對方可以身作則。陳稱黎安排名人、智庫訪談並播出,亦曾在網上看到黎在國安法實施仍繼續呼籲制裁;在辯方追問下,他承認沒有按進相關內文。法官李運騰問陳實際上知不知標題是引述黎的說話,抑或是其他人的表述;陳確認「我無可能個個都撳入去睇」,但相信是黎的意思,「我唔需要咁複雜,因為我可以喺Mark Simon嗰度問到吖嘛」。

【案件編號:HCCC 51/22】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