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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規定的士必須裝「車Cam」攝錄系統、行車記錄儀及GPS 須接受電子支付 (10:14)
政府建議修例,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安裝車廂攝錄機、行車記錄儀及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同時規定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包括二維碼和非二維碼支付方式。運輸及物流局計劃在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並打算於明年底落實的士設電子支付方式的建議,亦期望業界明年底至2026年中陸續安裝攝錄系統,並於2026年內完成安裝,屆時再實施有關法例。當局提及,的士業界普遍歡迎安裝攝錄系統,但部分業界對提供電子支付方式有保留。政府則認為,現時已屬推動的士提供電子支付的合適時機。
業界一致同意裝攝錄系統 對設電子支付有分歧
運物局指,業界有意見擔心較年長司機在使用智能手機或電子支付方面有困難,以及或會增加司機營運成本等,指現階段應透過宣傳教育和市場力量鼓勵的士司機提供電子支付。不過,政府認為,本港的士牌照擁有權分散,大部分的士司機均向車主或車行租用的士,屬自僱人士,單靠宣傳教育料需頗長時間才能達到目標,加上現時市面上已有多種電子支付方式供業界選用,認為屬合適時機規定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提供電子支付方式。
當局又指的士業界一致認同有需要立法規定所有的士安裝攝錄系統,並表明傾向不會要求所有的士必須安裝同一指定型號的裝置,運輸署會訂明規格要求,市場上的供應商可向運輸署申請審批。的士車主其後可自行選購及安裝已獲運輸署審批的裝置,安裝後運輸署會檢驗,裝置亦須加上封蓋。當局又指,現時市場上符合政府擬議要求的同類型攝錄系統採購及安裝成本約為每輛的士3500元至5300元不等,而其後每月營運及維護費用約為150元至200元,相信透過市場競爭或可令相關費用日後有下調空間。
擬議規格要求(部分):
車廂攝錄機:
- 須支援日間及夜間拍攝,並清晰拍攝司機及所有乘客的容貌
- 須具備錄音功能
- 解析度須達至720P或以上
- 所有錄音及錄影記錄須嚴格加密
- 裝置不可透過視像顯示器向司機提供車廂攝錄視景
- 裝置的記憶體須保存不少於30天的記錄,在保存期屆滿後自動刪除相關記錄
- 裝置的記憶體須透過無線網絡連接至中央平台的伺服器,並根據指令將指明車輛、日期和時間的記錄傳送至運輸署指定的伺服器
行車記錄儀:
- 須清晰拍攝車輛前方的視景
- 所有錄影記錄須嚴格加密
- 裝置的記憶體須保存不少於30天的記錄,在保存期屆滿後自動刪除相關記錄
- 裝置的記憶體須透過無線網絡連接至中央平台的伺服器,並根據指令將指明車輛、日期和時間的記錄傳送至運輸署指定的伺服器
全球衛星導航系統:
- 須支援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全球定位系統或其他同類導航系統
若遇投訴須上載片段至政府中央平台
運輸署另會聘用服務承辦商架設和維護中央平台,建議的士車內攝錄系統所收集到的影音記錄和數據須加密並儲存在車內的儲存裝置中不少於30天,在有需要時,例如有乘客投訴司機行爲不當或發生交通意外,獲授權者可透過遠端擷取的方式,將影音記錄和數據上傳至政府設置的中央平台,並儲存於政府雲端,讓警方或運輸署跟進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