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周日話題:由創立到被改組 社工註冊局的前世今生(中)——談犯罪與續牌 發佈於 1 年 前 2025 年 3 月 3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回歸前社工曾積極參與抗爭行動,制定註冊制度中的紀律處分時有否考慮?作為主要推手的羅致光說對此一定有思考,提到因艇戶事件成為第一代被捕社工的馮可立,說社工很多時會組織弱勢群體,就着政府政策做倡議,甚至採取較「激進」行為,被捕會留有案底;羅說因此在制定《社工註冊條例》時加入制衡,某些嚴重罪行會納入附表二,如殺人或性罪行,必須社工註冊局全體成員同意,才可註冊做社工,但犯其他罪行就只需要註冊局大部分人同意註冊。他表示這種兩層機制正是處理社工性質,尤其社區層面工作的社工可能面對的法律衝突。 相關文章: Up Next 誰人日記:銀紙選票 不要錯過 開門讀書:60歲以後 才是黃金時代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