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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庭|助理海事處長稱不會以公帑為私企驗船「守尾門」 應由船東確保船隻安全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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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丫海難39死,死因庭今(17日)展開第31日研訊,探討海事處事後的改善措施。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供稱,海事處曾就更改船員24小時工作制,諮詢船公司和船員工會,惟因各方未有共識,處方至今未制訂工時指引。他談及,早前有證人形容海事處驗船「守尾門」,惟海事處作為監管機構,不會用公帑為私人公司「守尾門」,「依個說法匪夷所思」。

「海泰號」船員實行24小時工作制,陳思賢庭上闡述海事處工時立法進展。他指,海事處2012年向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轄下「第I及第II類別船隻小組委員會」諮詢應否改變24小時工作制。翌年,海事處在會議提出3項建議,包括船員每工作6小時可休息半小時、每更最多工作13小時,以及用膳不少於40分鐘。因業界和船員未達共識,討論延續至2016年會議。

陳透露,海事處曾調查船員工時分配,發現他們連續航行1小時至6.5小時,當值航行時間介乎10小時至13.5小時。據2016年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報告,海事處一度提議以行政指引規定工時分布。不過,陳指船公司反映招聘困難,擔心增加成本,船員代表則支持規管工時,督導委員會遂指示海事處繼續跟進。

研訊亦觸及海事處多次驗船,未發現「南丫四號」無裝水密門。陳思賢供稱,海事處驗船逾17次,檢驗程序只佔航行時間極小部分,處方不會知悉所有結構改動;船廠員工專責船隻安全,如有改動需主動通知海事處。陳表示,對於船廠一方的證人形容海事處「守尾門」感奇怪,因船東有責任確保安全,假設海事處每年花一天驗船,「剩低364日都由船東ensure(確保)隻船安全」。

陳強調,海事處只確保船的設計無誤,要船廠、船東和海事處三方面合作,才確保安全航行。陳指出,海事處著重船隻結構,不代表其他持分者毋須顧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