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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前年涉破壞麵包店被控刑事損壞及縱火 今判罪脫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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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少年涉於前年破壞將軍澳一間東海堂麵包店,被控刑事損壞及縱火罪,兩名案發時15歲及17歲的青年不認罪,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稱,控方的截圖清晰度不足,不能單靠髮色、髮型及面型,辨認出被告;且警方未有搜出涉案人所穿戴的衣物,指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兩被告罪脫。

同案3名被告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除首被告判入更生中心,餘下兩人判入勞教中心。第三及劉姓第四被告(案發時15、17歲)被裁定罪脫後,隨即互相搭膊頭及擁抱。

區院暫委法官許肇強裁決時稱,比對控方的截圖及第三被告被捕時的圖片,認為兩人相當近似,但不少年輕男女均有染髮;另截圖清晰度不足,該人只露出雙眼及戴上口罩,沒有任何與眾不同的特徵。許官認為,不能單靠髮色、髮型及面型,辯認出被告。

至於第四被告,許官稱,警方未有搜出截圖中指稱為第四被告的關鍵物品,包括鴨舌帽、長袖外套、卡其色短袖上衣。警方在其家中檢取長褲、斜揹袋及眼鏡,但未能證明是否屬於第四被告,直言此等物品對控方檢控沒有幫助。

另外,第四被告只是涉案WhatsApp群組的其中一名成員,只發出過6則訊息,內容均沒有提及破壞東海堂,不能斷定他是其中一名犯案者,故裁定兩人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