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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蓮香樓第四代遭追討660萬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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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蓮香樓第四代傳人顏漢彬,兩年前為一間食品公司擔任擔保人,向銀行借貸600萬元,惟食品廠沒有還款,銀行亦將債務的權益轉讓予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證公司上周五(6日)入稟高院,向食品廠及顏漢彬追討約660萬元。

原告為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襟江食品廠有限公司及顏漢彬。資料顯示,顏漢彬為襟江食品廠的公司股東和董事。

入稟狀指2021年6月12日,首被告向中銀(香港)借貸600萬元,次被告擔任貸款擔保人。貸款的年息為2.5%,若被告未能還款,年息會調高。中銀(香港)其後將此貸款權益轉讓予原告,原告今年8月29日曾兩度去信兩名被告,要求還款不果。截至今年8月3日,首被告共拖欠600萬元貸款及約60萬元利息。

翻查資料,1918年於香港營業的蓮香樓,過去一直由顏氏家族經營,2019年初宣布結業,同年3月由老店員合力接手延續經營,惟至2020年初停業,經營權重回顏氏家族手上。去年8月中環蓮香樓及其特許加盟經營的荃灣蓮香棧,因不敵疫情,宣告結業。

【案件編號:HCA 1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