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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黎方:無關控罪 官:助理解背景未必全盤接受 控方專家分析制裁 准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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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十日審訊。辯方爭議控方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兩份專家報告,與被告行為以至外國最終實施制裁並無關聯;3名法官考慮後,即日裁定王的證供有關聯,可呈堂,因能協助法庭理解美國針對中港的行動。案件今日續審,將傳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作供,料主問需至少一周。

官:非如聖經 不涉解讀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陳辭指,專家的證供與兩項串謀勾結外國罪的控罪元素無關,未能證明被告行為與實施制裁的因果關係,亦並非如控方所指能反映被告的心態。辯方提到,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於2019年11月,即兩罪的控罪時段前生效,又指專家沒有看過被告與其他人之間的通訊紀錄。

法官李運騰打斷道,專家證人沒有必要查看通訊紀錄,但法庭須知道制裁的具體內容。法官杜麗冰亦指出,法官並非「國際專家」,專家證人只是協助為制裁措施提供背景,沒有解讀制裁內容,強調專家的供辭並非如「聖經」般需全盤接受,法庭會評估是否接納專家證供。

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回應辯方稱,各被告的通訊紀錄、《蘋果》文章及Twitter(現稱「X」)帖文多次提及制裁法案,報告有助法庭理解制裁的背景及後果,但不會依賴報告證明各被告的行為直接引致制裁,控方亦毋須證明當中有因果關係。

辯:尊重原則 不應審制裁原因

判辭:若為干預 尊重不存在

3名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在判辭表示,雙方不爭議王貴國在美國法律方面的資歷,控方亦確認不會依賴王就美國以外國家事宜的證供。控方將透過兩份於2022年11月及2023年11月準備的報告分析美國對中港官員實施的制裁,以及解釋制裁的時限、帶來的法律後果等。法官指出,本案涉及串謀控罪,控方毋須證明外國有否採取實際行動。

對於辯方稱,基於國際間的互相尊重(comity),不應審視制裁背後的原因,惟判辭認為若外國實施制裁的目的是為了干預本港內部事務,那麼「尊重」已不存在;就制裁行動是否合法,應循本港法律背景考慮。另一方面,正如控方所言,外國法律被視為需專家證供協助的範疇,王能協助法庭決定美國的措施是否構成尋求制裁。

控方今日將傳召張劍虹作供,他是首名出庭作供的證人,預料主問需至少一周。辯方確認可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缺席下進行,同時透露彭可在下周一重新參與審訊。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