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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兩岸

深圳租戶讓朋友入住未報備  房東遭罰款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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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地,在家收留朋友暫住數日,忘了向社區報備隨時有被罰款的風險。近日深圳有網民發帖稱「朋友暫住未報備被罰五百」,被罰的是房東。

7月10日,深圳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帖稱,朋友來深圳找工作在自己家暫住幾天,因忘記跟房東報備,被罰款了500元人民幣。

《南方都市報》指,該消息發生於深圳市龍華區,當中的罰款,是由未及時向社區「網格管理員」申報居住人口信息義務的房東李先生承擔,租戶並未受處罰。

房東李先生表示,社區警務室及網格工作人員7月7日晚上門巡查,發現他出租給江先生的一間房屋內有其他人居住,且未進行人口資料登記。「我剛好不在家,導致沒按時完成申報」。

據《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規定,非深圳戶籍人員的居所為租賃房屋的,出租人為申報義務人;租賃房屋的出租人或實際管理人,應當即時申報居住登記信息。申報義務人未申報或虛假申報非深戶籍人員提供的居住登記信息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按每人五百元標準罰款。(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