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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非華籍商人領回鄉證 有冀延逗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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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非中國籍港澳永久居民7月10日起可申請有效期5年的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於內地口岸自助過關,首批申請者陸續取證,馬來西亞、新加坡及奧地利商會成員及會員昨到中旅社領取,皆稱新措施方便到內地營商。持證人每次可停留最多90日,有商會會員冀延長期限,以便有更長時間留在內地發展項目。

讚免排長龍 擬每月一行

昨日領證的港澳馬來西亞商會會長、拿督顏溪俊估計,該會數百名會員中有數十人已申請通行證,認為措施可吸引更多外國商人和專業人士在港開公司或居住,成為永久居民後申請通行證。顏指以往用APEC商務旅遊證赴內地,申請需3個月,加上入境要排長龍,很不方便。他說,領證後第一站想去無錫跟進當地的地產、酒店和製造業投資項目,又預計每月會到內地一兩次,與同事和官員會面。

新加坡商會(香港)委員會成員林文耀昨日偕妻到場領證,他說雖然持新加坡護照可免簽證入境內地,卻要排隊30至45分鐘過關,日後可自助過關「如拍八達通」會更方便。

林文耀相信商會幾百名會員中大部分都有申證,自己不會因而改變到內地頻率,料每月一次,又認為通行證規定停留不可超過90日對商務旅行而言絕對足夠。

港澳奧地利商會前委員會成員Alfred Buchner稱,他最近在港開設能源產業公司,取得通行證後希望每月到內地一次,建立更多商業聯繫。他認為停留不超過90日期限是好開始,但對商界而言「90日很快過」,要發展項目最好留在當地,並可在行程中見客,盼將來、尤其是大灣區可延長逗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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