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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人踢跌老婦再搶劫 囚42個月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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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印度籍地盤工人涉於去年8月在中環和安樓外從後踢倒一名72歲老婦後,劫去其手提電話及銀包,並盜用銀包內多張信用卡簽賬購物逾5萬元,男子被控1項搶劫、9項盜竊罪及5項企圖盜竊罪,今(1日)於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所有控罪。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指案情嚴重,被告以武力對待老年婦人為加刑因素,認罪扣減後判被告監禁42個月。

被告Nishant文利安(案發時21歲,地盤工人)承認15項控罪。法官判刑時指,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發時因飲醉酒而失去自控能力,而非有預謀地犯案,現已感到後悔,而事主在當日已出院。法官續指,被告干犯的搶劫罪涉及使用武力,案情嚴重而另外14項盜竊及企圖盜竊罪較為小型,被告短暫使用了盜去的信用卡,考慮到總刑期原則,終判處被告監禁42個月。

承認案情指,2023年8月13日早上11時10分,被告在中環和安樓外襲擊事主,事主被從後踢跌落地,被告隨即打開事主的袋,劫去11張信用卡、現金3000元及1部手提電話等。事主及後被送往瑪麗醫院,檢查發現其左面及右手肘有瘀傷及擦傷。

案情續指,被告劫去11張信用卡後,在即日及翌日使用其中5張卡進行未經授權的交易,包括購買金鏈、2部手提電話Iphone、1個Gucci銀包,並到Vans購買1雙鞋,在Nike購買衣服及袋,及到麥當勞購買漢堡包。被告另曾嘗試購買1部iPhone及1包香煙等物品不果。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在商店付款的過程,他在同年8月15日被捕,當場被檢獲Gucci銀包、Vans鞋及Nike上衣,後在家中被搜出其餘涉案物品,他在警誡下保持沈默;有店舖職員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