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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前工頭涉收非法回佣 判囚半年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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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前工頭涉在成功引薦工人工作後,要求對方支付非法回佣,其中一人支付1.97萬元。前工頭否認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和9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受審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裁判官今(5日)在西九龍法院指被告的違法行為持續11個月,其中有事主9個月連續支付賄款,案例指明收賄不為文明和法治社會所容,考慮後判被告入獄6個月,另須歸還賄款。

被告莫伯祥(64歲)為德鑄前木工「工頭」,案發於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之間。控方指被告過往有1項刑事定罪紀錄,他於1981年涉無牌管有槍械和彈藥。辯方求情指,被告有多年建造業工作經驗,過往曾因工受傷,無法恆常工作。

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指,控方呈上兩段錄音帶以及證人或其他工友拍攝的片段,顯示被告收取金錢和點算現金,可謂證據確鑿。被告仍選擇抗辯,且只是不斷否認指控,做法不明智。彭官不同意被告稱他因案飽受困擾是有效的求情因素,指廉署需時調查,兩年等候於同類案件而言可算短。

控方案情指,案發時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被告為德鑄工頭,會引薦工人,馬姓工人向被告表示有意參與項目,並介紹另一名李姓工人,被告指若成功獲聘,二人需向他支付每個工作天100元至300元的非法回佣。馬無在地盤上班和支付回佣,李則由2021年7月起,每月向被告支付9筆由600元至2700元賄款,合共1.9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