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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訛稱為客投保詐騙逾190萬元佣金和獎金 保險代理否認14項欺詐罪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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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保險代理涉訛稱7名客戶投保14份保單,詐騙保險公司逾124萬元佣金和逾67萬元獎金。代理否認14項欺詐罪,案件今(5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表示,曾有人接觸涉案客戶,聲稱豁免交保費數個月,仍可獲得投保。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范庭恩(案發時47歲)於2014年加入安盛金融有限公司,至2017年完約。首兩項欺詐罪發生於2014年11月,涉及髮型屋東主霍仲元的定期保險和人壽保單,霍報稱月入10萬元。有人支付保費後,被告從中獲得逾20萬元佣金。

控方表示,曾有一男一女接觸霍仲元,表示可以「免保費」數個月,獲得一年保險計劃。霍事後表示,他沒有簽署安盛保單,亦未曾支付保費,被告是其妻子的同學。

另外兩項欺詐罪發生於2015年11月,涉及美容店員工潘敏儀的危疾和人壽保單。潘在保單報稱擔任一間汽車公司秘書,被告從中獲得逾8.3萬元佣金。潘事後表示不認識被告,亦未曾支付保費,保單上部分資料有誤。控方表示,涉案7名客戶無向被告投保,被告訛稱投保申請屬實,意圖誘使安盛批出14份保單,發放共逾190萬元佣金和獎金。

潘敏儀出庭作供指,無授權任何人以其名義開保單,涉事保單的簽名不實,職業一欄有誤。潘表示,曾有女客人介紹「免費保險」,著她交資料投保,她考慮後作罷。潘指不認識本案被告,被告不是其理財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