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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上網電價」計劃 去年佔中電發電量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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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應對氣候變化,政府2018年與兩電引入上網電價,讓私營界別以較一般電費高的價格,向電力公司售賣所生產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提供誘因鼓勵私營界別投資可再生能源。翻查中電年報,截至去年底,獲審批或接駁至電網的可再生能源容量達376兆瓦,相當於8.97萬個家庭每年耗電量;去年全年中電總發電量366.65億度,當中2.67億度來自上網電價計劃,約佔整體約0.7%。

港燈回覆本報稱,截至今年6月,共收到逾700宗上網電價計劃申請,當中逾九成已獲批,八成已接駁至港燈電網,港燈無拒絕任何申請;接獲申請絕大部分為太陽能光伏系統,少數為風力系統。在去年,參加上網電價計劃的可再生能源系統共輸出逾800萬度電。

環境及生態局稱,引入上網電價以來,政府和電力公司2022年4月曾把上網電價由原來每度電3至5元調整為2.5至4元。據《管制計劃協議》,政府與兩電定期檢視上網電價,適當時候公布結果。訂定上網電價時,政府與電力公司需提供足夠經濟誘因鼓勵私營界別投資發展可再生能源,同時需平衡上網電價對電費影響。

環團指焚化爐賣電效益低

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陳永傑表示,政府出售T‧PARK[源‧區]剩餘電力予電力公司,除售價低於上網電價,成本效益亦有限;根據立法會文件,I.PARK1營運15年費用132億元,年均8.8億元,以該設施每年可輸出約4.8億度剩餘電力,每度電成本約1.83元,換言之售電收入只能補貼部分營運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