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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尾隨女童放學圖強姦 積犯囚8年 無業漢過往4宗性罪行判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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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無業漢前年尾隨一名放學獨自回沙田寓所的13歲女童,男子在後樓梯企圖強姦女童,因無法勃起未能得逞。男子早前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昨日在高院判刑。庭上指被告過往有兩次非禮、各一次強姦及企圖強姦罪案底。法官指出,雖然事主不願重提經歷拒絕做創傷報告,法庭仍能憑常理理解事件恐佈,判處被告監禁8年。

被告曾昭宇,現年44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1年4月21日在沙田某大廈後樓梯企圖強姦女童X。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有11次案底,包括2007年及2010年因強姦及企圖強姦罪成,分別判囚5年及8年。法庭一度押後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遭事主拒絕,法官稱仍能憑常理理解案件對事主而言是恐怖經歷,對日後成長留下心理陰影。

威脅刀劃花臉逼就犯

求情稱不涉用武器

法官引述辯方指最大求情因素是被告及早認罪,事主不必上庭作供,惟法庭拒納案中不涉使用武器的求情說法,認為案情指被告曾威脅事主會用刀劃花她的臉。法官強調,事主如常放學後遭遇事件,法庭及社會有責任保護,最終判被告囚8年。

案情指,當日下午,女童X在大廈乘搭電梯回所住樓層時,被告與X在同層步出電梯。被告一度威脅X聽命令,否則會用刀劃花她的臉,X不敢反抗。

其後被告將X帶到後樓梯非禮,又將陽具來回碰撞X的陰道逾1分鐘,X感覺被告的陽具無勃起及沒有插入。其後被告着X穿回衣服,兩人各自離開。X回家後向繼母哭訴事件,繼母報警。

【案件編號:HCCC 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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