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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教師失當 校董會階段須呈報教局 局方稱新版《手冊》看齊英文版 議員憂不尊重校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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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教育局日前更新給學校的《學校行政手冊》,改動涉及「學校處理並非屬刑事性質的教師行為失當個案的流程」,指明在學校召開校董會處理教師失當個案的階段,已經須呈報教育局,供局方考慮需否作進一步行動。比對上一版本《手冊》,學校是在讓教師陳述等步驟後,才需呈報局方。有議員質疑是否要求學校提早呈報教師涉失當個案,憂慮不尊重校本處理機制。局方回覆稱並非新安排,強調更新《手冊》目的是中英文版《手冊》內容看齊。

明報記者 鄧佾文

上一版本:讓教師陳述後才呈報

教育局近日更新適用於所有資助學校的《學校行政手冊》,最新為2024年5月版,逾200頁的文件,只改動「學校處理並非屬刑事性質的教師行為失當個案的流程」(下稱流程)一處箭嘴指示(見圖)。

《手冊》列明,學校處理流程時要召開校董會會議,以考慮調查及需採取的任何紀律行動,《手冊》中文版改動了「箭嘴」流程,指明在此初期階段,校方要把結果、調查報告及任何紀律處分(如有)呈報教育局分區,讓局方考慮需否作出進一步行動,當中包括考慮取消教師註冊(DQ),向教師發出譴責信、警告信或勸喻信。這有別於去年9月的上一版本《手冊》指示學校在完成「讓教師作陳述」等步驟後,才要將結果呈報分區。

教局:並無提出新安排

教育局昨回覆時表示「教育局澄清並無提出新的安排」,局方一直要求學校在處理並非屬刑事性質的教師行為失當個案時,應召開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會議,以考慮調查結果及需要採取的任何紀律行動,以及把結果連同調查報告及任何紀律處分的決定,呈報所屬地區的學校發展組,供教育局考慮需否作進一步行動。

翻查過往中、英文版《手冊》,流程內的箭嘴標記一直不一致;今次局方更新中文版《手冊》,處理個案流程安排指示,即跟隨英文版沿用寫法。

朱國強:予人感覺同步處理

校長:部分投訴「芝麻綠豆」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表示,新版的《手冊》流程仍未夠清晰,舉例召開校董會屬討論階段,不清楚是否有何結果可呈交予教育局分區人員,又指最新《手冊》予人感覺是,局方會與校董會同步處理和跟進所有非刑事失德教師個案,擔心「冇咁尊重校本管理的機制」。

另有不具名小學校長說,年中有不少家長投訴教師失當個案,部分屬「芝麻綠豆」般瑣碎,惟家長不服,個案或糾纏數個月,視乎情况須交校董會處理,建議局方再交代哪類投訴個案須盡早呈報教育局。他亦強調不願見局方想「微觀管理」學界。

中學校長會主席連鎮邦則稱,學校和教育局分區一直是合作伙伴、緊密聯繫,以他理解,《手冊》沒對學校作出新要求,強調學校跟進相關教師投訴時,一貫公平、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