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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投訴結論學校教局不一 鄧鏡波前教師上月入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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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過往學校處理投訴教師個案,裁決未必與局方一樣。最近一宗是一名曾任何文田資助男校鄧鏡波學校的教師遭投訴,校方裁定不成立,但教育局事後向他發出警告信,指他教師專業失德;該教師上月底入稟高院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教育局決定,並質疑校方和局方結論完全相反,涉程序不公。

本報向教育局查詢更新《學校行政手冊》時提及上述案件,問局方是否想杜絕學校與教育局「跟進方式不一致」情况,局方未有具體回應。

按入稟狀,司法覆核申請人郭潤彤(音譯)曾任教鄧鏡波學校中五化學科。事發於2021年5月,郭要求方姓學生改正小測錯誤不果,學生被視為遲交功課;同年11月,方姓學生沒準時交工作紙,郭在網上平台留言提醒亦不果,視方再遲交功課;2022年4月,郭以欠交功課為由記方缺點。

入稟狀透露,被記缺點學生的姨丈是東華三院吳祥川紀念中學校長黃振裘,黃曾代表方姓學生的父母,向鄧鏡波學校、其辦學團體、教育局和平機會投訴事件,包括指控郭遺失試卷和沒補發功課。

鄧鏡波學校2022年6月完成調查,裁定黃振裘對郭潤彤的4項投訴不成立,另一項投訴不適用,校方稱郭備受學校和學生讚揚。教育局今年1月向郭潤彤發警告信,稱郭表現「有違教師期望,若再犯或取消其教師註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