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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為加快開戶以2000元賄銀行職員 囚兩周及罰一萬元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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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商人涉用2000元賄賂銀行職員,以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流程,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判入獄兩星期及罰款一萬元。

案情透露,被告卞维龙(39歲,報稱商人)去年到中國建設銀行(亞洲)中環分行開立個人戶口時,獲該分行時任銷售主任羅子軒告知,開戶申請需時一個月。於是被告翌日向羅子軒提供賄款2000元,以協助他加快在該銀行的開戶流程,其後成功開立銀行戶口。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遂展開調查,並落案起訴卞维龙及羅子軒。卞今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監禁兩星期及罰款一萬元。

而另一被告羅子軒(現31歲)亦於今年5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四項貪污罪行,被判入獄六星期。羅的案件涉及藉索賄及受賄共13000元,為包括卞维龙在內的六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