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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涉831太子站襲警及阻差辦公等罪判囚7至22周 官指判刑考慮檢控延誤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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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有示威者在港鐵太子站涉嫌襲擊執法人員,並毁壞站內設施,多人被捕。其中5名男子分別否認襲警、阻差辦公等罪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1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7至22星期。辯方早前求情時提及案件檢控延誤,影響各被告的人生規劃;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考慮到本案檢控延誤,同意案件由拘捕起至今已有一段時間,以及各被告的良好背景、家庭因素等,均酌情減刑2個月。

5名被告分別為顧文軒(28歲,調酒師)、葉禮豪(22歲,無業)、蔡浩賢(27歲,高級會所主任)、郭俊駒(40歲,採購經理)及鍾日傑(33歲,銷售員)。各辯方代表均就案件檢控延誤一事求情,其中葉因本案放棄升讀大學,郭則失去了到新加坡工作的機會;無辯方代表的鍾沒作進一步求情。控方則指,明白案件的檢控有時差,但警方於案發當日一帶拘捕了64人,控方已盡力按案件嚴重性分批次處理。

陳官判刑時指,雖然5名被告均無刑事定罪紀錄,但判處即時監禁仍為合適。就襲警罪成的顧和蔡,陳官指顧的母親形容顧是好兒子,其僱主及校長則指他勤奮上進;法庭早前裁定顧以透明膠盾牌飛向警員,而涉案警員沒有受傷純屬幸運,判囚13星期。蔡於背景報告中承認案發當時有出現在現場,但否認有襲警,指自己當時曾被襲擊,令他感到頭暈。陳官指,法庭裁定蔡以雨傘由上而下打警員,有證供指雨傘被打指彎曲,涉案警員不須住院,判刑亦考慮到警員的傷勢,判囚18星期。

陳官續指,阻差辦公罪成的葉涉案過程短暫,幸好有警員在場阻止,判囚7星期。就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的郭和鍾,陳官指兩人被裁定攜有各一枝鐳射筆,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曾使用鐳射筆,但本案性質嚴重。陳官考慮到郭的妻子因本案被停職、接受紀律聆訊,其家人亦有可能被撤銷居於紀律部隊的資格,以檢控延誤等因素,酌情減刑三星期,共判囚21星期;另判處鍾監禁22星期。